前言
本標準GB 7000.4-1996是根據(jù)國際電工委員會IEC 598-2-10(燈具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10章 兒童感興趣的可移式燈具)制定的,在技術內容和編寫格式上與IEC 598-2-10: 1987(兒童感興趣的可移式燈具)完全等同。
GB 7000. 1- 1996(燈具- -般安全要求與實驗)等同于IEC 598-1.1992(Luminaires Part 1 :Generalrequiremerts and tests 》
GB 13028- 1991《隔離 變壓器和安全隔離變壓器技術條件)等同于IEC 742- 1983(Isolating trans-formers and safety isolating transformers - -Requirements)
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總會提出。
本標準由全國燈具標準化中心歸口.
本標準起草單位;上海市照明燈具研究所。
本標準主要承辦人:姚志尚。楊士釗.
1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兒童感興趣的可移式燈具的安全要求,這些燈具使用電源電壓不超過24 V,特低安
全電壓的鎢絲燈,本標準連同GB 7000. 1- 1996(燈具- -般安全要求與試驗)(idt IEC 598-1:1992)的有關章一起使用。
2 -般試驗要求
應用GB 7000. 1-1996(燈具一般安全要求與試驗)(idt IEC 598-1 :1992)中第0章,GB 7000. 1-
1996各相應章所述的試驗應按本標準列出的順序進行.
3定義
應用GB 7000.1-1996中第1章定義和以下定義。
1)兒童感興趣的可移式燈具
一種在一般使用情況下,連接電源時可從一處移至另一處的燈 具.此種燈具被設計成人物或動物等模型,由于其設計的樣式和使用的材料使其被兒童看作是一種玩具。
注。此類燈具的例于量:
使用鎢絲燈的夜明燈。
--內部或外部裝上鎢絲燈的人物.動物.大廈.汽車.大車仿制品。
4燈具的分類
應用GB 7000. 1- -1996第2章的規(guī)定,但兒童感興趣的可移式燈具應為1類燈具,其最大額定電
壓為24 V(安全特低電壓)和應為直接安裝或放置在普通可燃材料表面的燈具。
5標記
應用GB 7000.1- -1996第3章和以下要求。
5.1只使用安全 型隔高變壓器上應注上“只能使用安全型隔離變壓器”
根據(jù)GB 13028- -1991 ,(隔離變壓器和安全隔離變樂器技術條件)idt IEC 742:1983)符號如下:
/uploads/files/GB%207000_4-1996.pdf,GB 7000.4-1996兒童感興趣的可移式燈具安全要求